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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虚假高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函

时间:2010-12-27 00:00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澄清虚假高级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的函

各有关单位: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开展几年来,对提高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广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但近期,社会上一些机构打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名义,进行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职业资格认证的招生培训,并承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证书。省心理工作信访办公室获悉此情况后及时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确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明确答复,目前我国未开展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这种虚假宣传,给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肃性带来负面影响。为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考生利益,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至今未组织开展过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未曾授权任何机构开展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活动,未颁发过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目前我省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较为混乱,非法培训机构猖獗,颁发一些有问题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考生要充分了解全国统一鉴定情况,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培训机构报名考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心理咨询师培训机构文件号:中就培函[2003]12号、劳社鉴函[2004]12号),如培训机构无此文件,考生报名时应慎重,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有虚假宣传并确有违法、违规开展相关培训鉴定的,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省心理工作信访办公室。

电话:045182434778

 

黑龙江省心理工作信访办公室

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行业资格认定委员会

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

 

2010121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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