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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四届社科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7 11:25来源: 作者: 点击: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是省委省政府设立的省级社会科学奖。搞好评奖工作对于推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时限和范围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的时限为20071120081231(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在此时限内,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出版、发表的社会科学成果和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如课题研究、咨询方案、对策研究等,均可申报参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以结题验收时间为准,个人结题未经验收的不能参评。对于时限之外的成果,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至2007年以前的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申报:①在全省历届社会科学评奖中,从没有获过奖的作者,申报等级不限。②作者虽然已获过奖励,但从没有获得二等以上的高等级奖励。其某项成果由于当时客观条件限制,价值尚未表现出来,后来经过实践检验确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只要有充足的佐证材料,允许重新申报该项成果,进行再评价。

    二、时间安排

    1.6月—7月进行成果申报和学科初评。

    2.7-8月份进行学科复评,公示复评结果。

    3. 9月份进行总审终评,公告入选名单,接受社会检验。

    三、评奖办事机构

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为我省心理学科初评组,省社科联评奖普及办公室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因本届评奖所采取的申报办法与往届不同(申报材料将以电子化形式提交),具体的评奖申报办法将于6月初以网络平台通知的形式下发,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成果申报的宣传工作和接受成果申报的准备工作,并于6月初登陆黑龙江省心理网关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方案》和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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