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心理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是黑龙江省社科联和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主办的我省心理学科领域的最高奖项。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决定开展黑龙江省第一次心理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评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黑龙江省心理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规定,凡黑龙江省作者在
1. 在市级和市级以上出版社或报刊上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
2. 在省级学术团体以上 ( 含省级 ) 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并选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或获奖的优秀论文。
3. 虽未具备本条件 1 、 2 项规定,但已被有关部门采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调研报告咨询方案、对策研究。
二、依据《黑龙江省心理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参加评选的心理学科研究成果的申报,可向省评奖办公室申报,由评奖办转初评组评审。
三、凡申报成果者,须到各初评组或省评奖办领取并填写《黑龙江省心理学科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或在黑龙江心理网站下载,申报时提交参评成果原件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交纳规定数额的评审费。
四、自公告发布起至 2007 年 8 月上旬为初评时间,各初评组
五、此次评选出的优秀成果,根据条件同时参加 2007 年哈尔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和 2008 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
六、黑龙江省心理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秘书处,有关事宜参阅《黑龙江省第一次心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省评奖办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 219 号
电话: 0451--8243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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